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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治疗-再谈“恐怖”与“精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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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心灵使者 发布时间:2010/8/18 阅读:2622

再谈“恐怖”与“精神分析”

  刚刚阅读到石勇先生发表于《世纪中国》的《就“恐怖主义”与“精神分析”也与吴冠军先生聊几句》一文。很感谢石先生在文中所提出的洞见,这些年在《世纪中国》上屡读到石先生大作,每每广有启发。这里谨就石先生此文中的一些批评意见,敬作回应。

  石先生文首便写道:“吴先生对‘我们时代’症状的概括引人深思,但恐怕用错词了。这种‘症状’是‘恐惧’而非‘恐怖’。”我是在作为“恐怖主义”(terrorism)一词的词根意义上,来使用“恐怖”(terror)一词,它正是指人内心的一种感受(比如我们可以用“a feeling of terror”这样的说法),强烈程度强于“fear”(恐惧或害怕)。因此,这里并不存在“用错词”的问题,“恐怖”正是我要用的词。

  石先生接着写道:

  从临床上看,恐惧是神经症中的一种,而恐怖则不能说是一种“症状”。

  其实,只要“精神分析”地想一下,吴先生应该可以避免这样的错误。精神分析中的“恐惧”是人的某种持续(潜伏或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其“发源地”是人的精神结构,“在场”于人的心理生活中。而“恐怖”则是外界场景对人的心理效应,人在这种“恐怖”的场景中引发心理震荡。“恐怖”不内化并使主体的精神机制出现一种程式化反应就不可能形成“症状”,而当它已经以“症状”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就不是“恐怖”而是“恐惧”了。

  拉康那一路的精神分析与弗洛姆、苏利文、埃里克森那一路的精神分析颇有些相似,即都延伸到了对“社会”、“文化”等的精神分析,泛化为一种“文明社会”的诊断。这个时候,在运用精神分析的术语和理论进行思考和判断时,的确也没有必要像对个体的临床分析那样严格。但对社会(时代、文化等)的精神分析是从对个体的临床分析逻辑地推导、延伸出来的,术语在演绎、不断地扩大其能指的过程中不能违反精神分析的理论自洽性,至少不能遮蔽其原初的所指。个体的恐惧症有可能扩大成社会的恐惧症,因为社会构成一个心理共同体。但是,个体本身的恐怖感既不能说是一种“症状”,也不能因为“社会”(“我们时代”指的只能是“这个时代”的“我们”的社会)陷入恐怖感中就说“我们时代”已形成了一种“恐怖症”。

  以上思路或许没什么意思,但其实还可以用语言分析来澄清。“恐惧”和“恐怖”一样,都有人在受到外界刺激后出现某种心理反应或表现出某种精神状态的意思。但恐惧有可能是短暂的,一旦外界刺激物消失,它也跟着消失;它也可能是持续的,甚至直接内在于人的存在本体,比如死亡恐惧和对不确定性的恐惧就是如此。依赖外界刺激物而存在的恐惧只是一种心理反应,不是症状。持续的恐惧有可能是一种症状,但也可能不是,关健在于它是否偏离正常的心理活动。所谓“反常”,绝不是以“社会”为标准,而是以“人性”为标准。形成症状的恐惧离开了刺激物仍可能存在,但“恐怖”离开了刺激物则只能消失,而且其不是主体的精神状态的表征。

  拉康的精神分析恰恰同弗洛姆等人的精神分析完全分道扬镳。“症状”,对于拉康来说,并不是被分析者身上的一种“病”(“神经症”或“精神病”),我在《我们时代的症状:恐怖》一文中已指出:拉康主义精神分析其旨根本不是去“治愈”任何症状。拉康主义哲学家齐泽克甚至写过这么一本书,书名叫做——《享受你的症状!》。

  石先生对“恐怖”与“恐惧”这两个符号重新作了一个“内外之分”,和一个“以‘人性’为标准”的论述,我上面已经说明了我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恐怖”(terror)一词,当然我不反对石先生在使用符号(语言)的同时,对它们作出新的符号指向(re-signification)——尽管从拉康主义精神分析出发,我对石先生的不少具体说法与论述(如“人性”、“人的存在本体”)持保留意见。但我想提醒一点,即我们在按照某种“标准”做这些字词上的区分时,我们时刻需要记住,这种区分总是意识形态的,千万不要盲信到把它们当“真”,好像它们从来就是那样“存在着”一样。

  顺便提一点:拉康本人实际上是个严格的精神分析师,所以他并未将他的精神分析理论“泛化为一种‘文明社会’的诊断”,这项将拉康主义精神分析作跨学科之使用的工作,毋宁说是后来的拉康主义思想家们所开辟出来的,其中最为成功的,当属齐泽克了。而齐泽克则从没有将拉康主义理论仅仅当作一种精神分析理论,也从不认为“社会构成一个心理共同体”。对于他来说,社会是“不可能的”;就像拉康指出“我”(I)是不可能的,是一个“隔裂的主体”(barred subject)。这就是拉康与拉康主义者,同石先生文中所列举的精神分析家们的根本区别。

  石先生后文中继续批评我:“如果吴先生是以拉康的理论来说明‘我们时代的症状’,那么只能说是一种观点的‘自我否定’,因为按照这种理论,我们时代并没什么‘症状’,所谓的‘恐惧’只不过是意识形态的一个花招。”石先生这里仍是误解了拉康笔下的“症状”。同“意识形态的一个花招”正相反,症状的显现,正是意识形态大厦内部出现了它所无法遮盖住的缺口,或者用当代计算机语言来说,出现了一个bug。故此,拉康的理论在这里并不导致石先生所批评的“一种观点的‘自我否定’”。

  石先生随后提到了“正常”/“疯狂”的“二元区划”,提到了福柯与弗罗姆。很抱歉我对弗罗姆的理解仅限于他的《逃避自由》一书,因此谈不上很多;而福柯对“疯狂”的研究,则同拉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个五十年代(也就是酝酿《古典时期疯狂史》一书的时候),福柯经常是拉康家里的座上客。这点有很多传记材料提到,这里便不作展开。石先生认为:在这种“真实”中,也存在“正常”/“疯狂”的区别,“承认某种病态”是“精神结构的某种表征,虽可能是意识形态摧残的结果,但本质上是客观真实的。”这观点是与拉康完全相反的,也是后者所反对的。从拉康主义真实(Lacanian Real)来看,“客观真实的”东西是“存-在”(ex-sist)的,但作为“说话主体”的人们,是永远没法达到的,也就是说,一旦人们用语言来进行描述,比如“某种病态”,就已不可能是“客观真实的”了。

  石先生在后一节写道:“恐怖主义这一罪恶由何种罪恶产生?离开了病因学的分析,显然这个‘时代’想消除这种‘症状’只能是痴人梦呓。”包括再下一节的“拉康的判断并不正确,症状并不是永远不可能消除,得看是哪些症状”;“许多症状在精神分析师的帮助下则可能消除”等句。石先生的论述仍然基于对拉康笔下的“症状”之误解上,再次重申,对于拉康来说,精神分析其旨根本不是去“治愈”任何症状,而是去探寻那不可能被最终完全探寻出来的真理。而石先生这里则仍是认为“症状”可以通过某种“合理”的或“科学”的方式来“消除”的。换我来说的话,“这个‘时代’若想通过某种合理的方式一劳永逸地消除‘症状’,那才是痴人梦呓呢!”

  正是这种“治愈症状”的心理学理念(尽管石先生认同拉康对精神分析与心理学之区分),便导致了石先生其后的一大段论述:“精神分析师很难避免这样的困境,即使治愈了一个患者,使他成为一个‘新人’,但一旦他重返‘社会’,致病机制在致病情境的刺激下又可能开始运作,导致新的症状的出现或旧的症状的复发。这个时候,一个人要想避免症状的出现,只能改变自己的意识结构,强化自己的‘心理适应能力’。但过分夸大自己的心理适应能力只能引向新的病态。事实上,人没那么大的本事,即使他能在某些方面‘适应’了,看起来很‘健康’,但实际上,某些‘症状’也已开始悄悄潜伏,并随时准备表现出来。禅师、出家人无疑是些对意识结构的改变很成功的人,但切不可忘记,他们之所以心理健康,乃在于他们已经远离社会,摆脱了‘致病情境’。”

  关于这些“心理健康”、“心理适应能力”、“治愈患者成为‘新人’”等等的论述,正是拉康主义精神分析所全力反对的论述,两者格格不入。这也使得石先生最后在文末得出了如下结论:“所以,埃及受恐怖袭击毫不奇怪。甚至完全可以断定,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因为对于一个在这个世界遭到否定的人来说,他的精神结构已远离‘常人’状态,除非他还‘理性’,否则他倾向于认为是整个世界在否定它,而不是世界的一部分。所以,从消灭恐怖主义的角度着手,在对恐怖主义进行道德谴责和大喊武力打击之余,人们恐怕还得去思考一下什么是恐怖主义的土壤,在恐怖主义的发作中,‘致病情境’在其中又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就像马加爵和‘阿星’杀人事件那样。”

  这里便可以看到,石先生最终仍然回到了他文首所反对的那种“常人”/“疯人”、“理性”/“疯狂”的意识形态二元区划,并将这种二元区划作为关于应对埃及恐怖袭击的整个论述之根本。而这,则正是我《我们时代的症状:恐怖》一文所要挑战的关于“恐怖主义”的主流观点。

  以上的讨论仅仅围绕石勇先生的文章而进行,将我们主要的分歧作进一步的剖示,以此就教于石先生。这篇回应文章无法在更大的层面上来全面对拉康主义精神分析作一个全景式阐述,因为这至少是以书的篇幅才能初步讲清楚的东西。这点,要恳请其他对拉康感兴趣的读者们原谅。很感谢石先生的批评文章,它使我们在不同的精神分析理论传统之间,作出了一个真诚的思想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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