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精神分析理论的主要观点有:
①意识与无意识。
意识是与直接感知有关的心理部分,无意识是包括个人的原始冲动、各种本能及与本能有关的欲望。这些冲动和欲望受风俗、道德、法律的控制而被压抑或排挤到意识阈之下,但未被消灭,仍在不自觉地积极活动和追求满足。被压抑的欲望以性欲为主。在意识与无意识之间,还有潜意识,即无意识中可召回的部分。
②释梦。
梦是通向无意识的迂回道理,通过释梦,可以发现神经病患者的被压抑的欲望。梦分“显梦”和“隐义”。梦的工作方式有 4种:凝缩、换位、戏剧化和润饰。
③里比多。
一切快感都直接或间接与性有关。性的后面有一种潜力,驱使人去寻求快感,叫“里比多”,即性力。正常情况下,它可在正当性活动中发泄,但在失常时会迂回到非正常的道路,附著到别的活动,包括科学和艺术创造,此即弗洛伊德所谓的“升华”。社会风俗、制度、宗教以及精神病都与“里比多”有关。
④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
婴儿的初级心理系统的特点是顺从心理冲动、追求快乐,这就是快乐原则;同时,人生活在社会中,道德、法律等都要求人们克制本能冲动,适应现实生活,否则不但得不到快乐,反而会痛苦,这就是现实原则。
⑤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
生的本能指向生命的生成和增进,代表著爱和建设的力量,而死的本能则体现著恨和破坏的力量。
⑥人格结构。
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本我由先天的本能、基本欲望组成,同肉体联系著并从中得到能。自我是有意识的部分,处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而活动,同时控制和压抑本我。超我是社会规范的内化,亦即良心。